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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一公司霸采上亿矿产7年,还依法“露转洞”算纠纷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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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20-12-23 11:31

清镇一公司霸采上亿矿产7年,还依法“露转洞”,算纠纷还是涉黑?

钟学军撮合见证 曾广春巨资入伙

[p]      据专业人士分析和评估,该采点的开采体积为10.21万立方米,可采铝土矿约24万吨。当年,清镇市铝土矿的均价为500元/吨,总值约达1.2亿元。去掉40%的综合开采成本,可实现7200万元的利润。

曾广春请专业人士对储矿进行的评估

钟学军撮合并签字见证的协议

   矿产开采并非朝夕之事,挂靠经营潜在的人为风险很大,若与被挂靠单位的关系处理不好,正常的经营活动均极有遭遇人为干扰的可能。经过一翻利弊权衡,曾广春对合作开采之事有些犹豫了。

曾广春交纳股金的收据

[p]协议签订后,曾朱二人很快进入了经营状态。可惜好景不长,共同经营不到半年,朱大勇隐匿账目、谎报单价及挪用公款的行为日渐暴露。从而查帐、对帐及单价质证等引发的争议,仿佛已成了二人每天的必修课。

合作期间朱大勇强行占用的余款依据

     时至今日,二人共同经营期间的收益,仍有11.9678万元一直被朱大勇强行占用。在此期间,曾广春也多次向其提出了分配请求,不过每次都遭遇了朱大勇“没钱”的拒绝。2011年初,双方因经营理念和财务分歧过大,生产经营活动逼迫中止。不过曾广春万万没想到,这只是阴谋的开始。

     撮合并签字见证曾广春与朱大勇共同投资,合伙经营清镇市卫城镇岩上矿山二号采点的人是钟学军;曾朱二人共同经营挂靠的单位是贵州省清镇市卫城资源综合开发公司,而该公司的时任法定代表人也是钟学军。谈及该采点的组织开采权,还有谁比钟学军更了解?不过2013年8月28日,他却与朱大勇串通一气,瞒着曾广春签订了该采点的组织开采权转让协议。[/p][p]      “此事我只认朱大勇不认你。你有本事,自己找朱大勇去!不过希望你不要影响我的开采,否则你也应该知道我的手段!”曾广春得知此事后,多次主动与钟学军沟通,并提出了停止开采的请求,不过每次得到的都总是这样的回答。

钟学军给曾广春的40万元《补助协议》

     拿到《补助协议》复印件,一直想着依法维权,又苦于没有证据的曾广春,顿时觉得要回组织开采权已经指日可待,从而毅然放弃了当初冒死前往阻止开采的念头。不过维权之路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平坦,历经数月的走访,得到的仍然只是一大堆的托词。

[p]      协调会上,朱大勇和钟学军不仅未对侵占之事加以否认,钟学军还以“国土局有关领导给我说,我也表示认同”为由,提出了愿在40万元的基础上,另行补偿曾广春10万元了结此事的主张。不过曾广春则认为,采点的组织开采权远超40万元。这一切都又是二人早有预谋的圈套,从而提出了足额退还50.9万元股金,方可放弃合作开采权的请求。不过终因双方条件悬殊过大,朱大勇又始终一言不发而告终。[/p]      万般无奈之下,2014年3月12日,曾广春以请求确认转让《补助协议》无效为由,把朱大勇、钟学军及贵州省清镇市卫城资源综合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同年6月16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以“清民初字第547号”作出了转让《补助协议》无效的判决。

确认《补助协议》无效的判决书1和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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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镇市国土资源局

       官司打到这个份上,曾广春要回采点的组织开采权,并获得相应的赔偿,理应成为定局的事。不过事态的发展和真相并非如此。

              被强行霸占并开采的广山一角

     时至今日,七年过去了,曾广春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矿点依旧还在钟学军及所贵州省清镇市卫城资源综合开发公司的霸采中,并且在洗劫完露采资源后还“依法就地”转入了洞采经营。

     2020年,朱大勇以“清镇市卫城镇岩上矿山二号采点与钟学军合伙纠纷”为由,将钟学军起诉到了法院。同年4月21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以“被告钟学军自愿支付朱大勇退伙补偿款60万元,定于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完毕;原告朱大勇放弃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该款资金占用费”等为内容的(2020)黔0181民初1720号民事调解书。

朱大勇起诉钟学军的调解书

消息传出,很快引起了知情人士和曾广春的关注。究竟钟朱二人就此签订的转让费是多少?为弄清二人当年合谋侵吞的真相,曾广春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查阅了该案的卷宗。

朱勇用于起诉钟学军的160万元《补偿协议》

卷宗里袁锋对此款作出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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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里钟学军写给朱大勇的欠条

     根据两份卷宗资料表明,当年钟朱二人合谋侵吞曾广春合作开采权转让费为200万元,并分别签定了40万元的《补助议协》和60万元的《补偿议协》。两份卷宗里,都没有40万元的欠条或收条。这说明此款为定金,二人在签定协议或移交矿点时已经收付,否则朱大勇也不会在颗粒无收的情况下,冒险将共采权拱手移交给钟学军。[/p][p]      当然,这也是曾广春能快速、顺利地得到《补助协议》的真正原因。如果钟学军既不停止开采又不给出转让依据,就等于是把曾广春逼上了绝路。在走投无路时,曾广春定会强行阻止开采,从而不仅会造成停产的损失,还极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倘若钟学军把200万的补偿协议都给了曾广春,想了结此事付出的代价自然就大了。

     看完全部卷宗,曾广春更加坚信了自己当初的推断。曾广春认为,钟学军当初竭力撮合共同开采之事,只是为了投钱给他开荒;怂恿与朱大勇制造混乱只是为了让自己知难而退;签订两份协议只是想花小钱吃掉共同开采权,最后再花少量的钱吃再掉朱大勇,从而实现侵吞利益的最大化。

     真相大白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不过曾广春始终高兴不起来。每当他想起钟学军的威胁之词,看着法院的判决及主管部门叫停的通知,采点被霸采七年,并“依法就地”由露采转为洞采的情景,他都会不寒而栗。用他的话说,谁又敢保证钟学军及该公司在社会上没有“打手”,在官方没有“保护伞”呢?从而让他感到了非常的害怕,怕自己要不回矿山,怕自己得不到赔偿,更怕自己有人生安全和性命之忧!(作者: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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