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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检察官制造冤狱掠夺6000万惊天窝案,省长批示20年仍无果
尊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人民、及全国媒体记者:
您们好! 我叫李亚章,1958年生人,男,汉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聚宝路17号祥和花园祥家阁b207居民,身份证:440301195801051316:电话13670092236 现在,我冒着巨大的生命风险,及家人的安危,进行实名举报: 深圳市检察院一巨贪——叶鹏。 1994年,深圳检察院侦查一处科长,邹小平副科长,程杰侦查员,他们合伙侵吞我合法经营所得六千万元巨款后,将我至于死地,不得逞后,他们又串通法官将我以:(侵占罪),陷害我被判刑12年。 1995年,邹小平拿到我的巨款后,离开检察院,伙同叶鹏等人用我的钱在深圳,香港购买写字楼和多套豪宅…… 其中(1)在深圳地王大厦41层购买300平方米办公室,当时价值700多万元, (2)在南山区锦秀花园2期B栋6D和A栋504室住宅各一套。 (3)在宝安区观澜高尔夫球会晓峰居B3购买高级别墅当时价1800万元。 (4)在南山区天鹅堡2期G栋19A复式当时你价1000万元。 (5)在香港购买一套高级住宅。 我在狱中从未停止申冤,举报,并得到了当时省委书记李长春批示:由省检察院查处。但批示材料还是转到办案单位,深圳检察院自查。 1999年,检察院监察室张主任和副主任陈永篡到我坐牢的武江监狱找我,他们对我说(案件涉及到在职干部叶鹏,我们无法处理,如果邹小平一个,我们随时可以抓他回来)并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还说:(不管你告到哪里,最后还是由我们来处理) 我当时不相信他们这些话,出狱后坚持上访,申冤,无数次向省高院申诉,多次赴京上访,申诉,20年无人敢查,我多次到邹小平家找他退还我的合法财产,(他说要商量一下才能答复)随后转账退给我2万元,接着我有找邹小平协商退款事宜。 结果我们到沙河派出所调解,民警对我说(邹小平说他给过2万元你,他还想再给一笔钱你,但是领导不同意,说李亚章是一个定时炸弹)同时,他们雇请黑社会,多次威胁我:不要再找邹小平麻烦,否则你和你的家人有生命之忧! 据检察院内部人士向我透露,叶鹏(带病提拨)升任宝安区和龙岗区检察长,20年贪腐巨额财产30亿元,存放在其亲弟叶新名下。 叶鹏任职期间,在河源市龙川县老家包养二奶并生下一儿子,情妇名叫游爱花,去年10月愿意拿出八千万来摆平叶鹏的事,但叶鹏未同意。 叶鹏说(李亚章告了我20年都没有告倒我)。我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无家可归。 最后 我相信共产党!相信法律!以上事实:如有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还我公道!谢谢! 受害人:李亚章 电话:13670092236 2021年12月21日 附有关材料和证据: [img]http://anquan.shurooms.com/uploadfile/2021/1224/20211224114635160.jpg[/img] [img]http://anquan.shurooms.com/uploadfile/2021/1224/20211224114650979.jpg[/img]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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