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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日报社》因1993年套改工资审批表害死我儿武军
《邢台日报社》退休职工武德峰关于工资套改问题及儿子武军被人打死的情况说明
我叫武德峰,男,80岁,《邢台日报社》退休职工。 一、工资问题 1955年入伍当兵,1958年转业到北京《解放军报社》工作(高级工)。1976年因为《邢台日报社》急需我这样的技术人才,几次三番去北京找我回邢台。我提出了三个条件,如果他们答应了我就回,不答应就不回。 三个条件是:1、保留地差工资;2、解决住房问题;3、安排好子女的工作。当时日报社的领导满口答应。 1986年按照市残联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文件精神,报社印刷厂安排了报社内部几个残疾子女,因为我的男孩是残疾人,1986年也被安排了,1992年转正式职工(附:武军的《残疾人证》)。 1993年《邢台日报社》人事科科长李培基,没经过我的同意,提前五年私自给我办了退休手续。后经劳动仲裁查档,发现《邢台日报社》人事科办错了,又让重新正式上班, 1998年正式办的退休。后市劳动局查出我工资本上的名字写错了(武德峰写成了武得丰),导致我的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我找到报社看工资表时才发现工资也有问题。(附:工资表) 2014年6月24日看到1995年的调资表显示中级工,我明明是高级工怎么就变成中级工了?1993年、1997年的调资表至今没有出现,这是为什么?12月2日我去人社局找齐科长,他没在。看到报社管工资的解芳在人社局工资科韩辉的办公室,我等到快中午12点了,别人把报社管工资的解芳锁在韩辉办公室。我问门内的解芳大表找到没有,她说没有,脸色特别难看,电梯都不坐,跑着从楼梯下去了。 我多次要求看我的个人档案,《邢台日报社》人事科长就不让看。人事局让我找市领导,当时赵先群管桥东,她不但不给预约,反而冲我发狠说:“市领导不接待了”。 2005年《邢台日报社》安排内部职工子女就业,我的女儿是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按照当初回邢的要求应该安排去报社工作,名单公示后,我女儿是最后一名。我去找郝春玉社长,郝春玉就不给安排。(附:《内部职工子女申请就业公示表》) 二、武军死亡情况 2014年11月17日报社针对我工资问题,让人社局核实,24日报社将我的档案送到人社局工资科齐科长办公室,齐科长叫报社管工资的把1993年的套改大表送来,他们一直没有送。12月16日找报社人事科要求看大表,人事科科长张红玮恶狠狠的说:“大表搬家搬丢了,找不到了!”我一再追问她从谁手丢的,他一直不回答。 12月18日下午,我又去找人事科,我等了一下午人事科的门一直锁着。我知道我的工资就错在93年—97年的工资套改中,19日我又去找了他们,为套改工资表的事情,苏印荣听了办错档案人李培基的指示,要把我儿武军辞退了送精神病医院而发生了争吵。20日晚武军出门去玩,10多点还没回来,我就下楼去找他,他发犟不上楼,所以我就让他在路边等我,我回去叫家属帮我把他叫回去,当时我家楼下理发店旁边一直站着一个30多岁的陌生男子。我11点半离开武军时他还好好的,我回家间隔十几分钟回到路边不见武军人了,我们到处去找都找不到。 21日上午10点多,桥东刑警队来我家,说孩子在医院。我孩子没有病,怎么去医院了?到了医院才知道孩子被凶残害死了!!!我们了解到有人报警和报120都在10分钟内。我想知道到底是谁报的警?又是谁报的120?我儿身边的警察都是谁?当晚录像、照片、死因鉴定报告、现场勘验笔录的到底都是谁?我儿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人凶残害死了,公安局为何隐瞒事实、真相? 我们一直求桥东刑警队给调监控,可刑警队不给调。12月24日紧接着给西大街派出所民警宋炜打电话,要求他给调监控,宋说:“药店的监控是私人的,无法调”。又问他新西街到羊市街这段路有没有监控。宋说:“羊市街的监控是新华南派出所的,不属他管”!我们找到出事当晚的120救护车司机,他说:“到我楼前便道时间是23点42分,已经有警察在武军跟前了,没有别的人,他们到时发现武军在便道趴着已经没气了”。我问警察是谁?谁报的案,医院120司机让我找派出所。去了西大街派出所,派出所让去社区开信再查。到社区开了信以后我又去了西大街派出所,民警说不知道这事,一位民警出去问了一下,叫我去找巡警,找到巡警三大队,说不管这段路。他们就这样踢皮球式的让我跑遍了管事的这几个地方,没有一个人来管。 我们找桥东公安分局信访室,信访室给刑警队打电话说把案子给了交警一大队。我们找到交警事故科,刘队长说桥东刑警队没交给事故科, 20日晚8点--12点没有接到交通事故报案的。我们三次找到桥东公安局信访室,姓任的说,刑警队不管了,别再找了,找市公安局吧!我们要求找他主管局长,姓任的又说刑警队给贾局长汇报了,局长也不管了。原桥东公安局局长杨发平说我儿是“交通事故死的”。 2015年元月9日给桥东刑警队魏队长打电话,还求他给调监控,他说药店的监控坏了,不能调了,我给他要137手机号(报警人的),魏队长说不能给你,这个电话很关键。当晚的报警人看到现场不敢报警,到邯郸路口才报的警。我要求调出2014年12月20日23点到24点的监控实况。要求查报案人137的电话,问报警人“赵瑞青,崔宏杰”当晚真正发生的情况,没有得到允许。 我儿遇害后,《邢台市人民医院》开出的证明 “院前死亡、头部外伤,肋骨骨折”!(附:邢台市人民医院出居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市公安局说我儿武军胸部塌陷性骨折,头部擦伤。公安局说我儿是胸部塌陷性骨折,头部擦伤,这应该是非正常伤造成的死亡。他们为什么不追究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些伤,为什么不去追查凶手? 火葬场因死因不明不予火化,报社原社长苏印荣在没有经过受害者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又出具假证明,说我儿因病去世,并加盖报社公章,将我儿子草草火化(附:苏印荣盖《日报社》章给邢台市殡仪馆的证明信)。 以上情况属实,一但有假,本人举报愿承担法律责任,与其他媒体,单位无关。 儿子被人残忍打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时隔6年,我每天都在煎熬中渡过,天大的冤屈无处申诉,害人者和执法者沆瀣一气,邢台没有敢管此案的青天。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人心何在?党威何在!!! 情况反映人:武德峰 曹淑贞 电话:0319-3868861 2020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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