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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候宝莲第8次致李强书记、龚正市长的《公开信》
2021年6月2日上海候宝莲第8次致上海李强书记、龚正市长的《公开信》:
录音地址: 尊敬的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 尊敬的上海市市长龚正同志: 您们好! 我,候宝莲,被“逼上梁山”,自2021年1月15日至今,经国家信访网络平台及《法制在线·中国》媒体,已致您们7封《公开信》见⑴⑵⑶⑷⑸⑹⑺,反映上海高级法院院长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党的群众纪律,违反司法审判纪律。请求李强书记、龚正市长给予重视解决,却仍杳无音信。 2005年,我响应原闸北区政府的招商引资,租赁了上海市普善路858弄2号上海家具厂厂房,按照闸经(2006)41号《商业规划意见》文件要求见⑻,投资5000多万元,从设计到施工,从自来水增容到地下排污,从各种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到各项用品用具的配置,实现了区政府提出的将上海家具厂厂房改建开设“上海东国大酒店”的目标。上海东国大酒店装修豪华,富丽堂皇,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营证照齐全,酒店很快进入了试营业,且效果空前见⑼。 然而,形势一遍要好的东国大酒店,在上海凯庄公司齐伦明以无效合同虚假诉讼我东国公司欠付租金321万元下见⑽;又在齐伦明雇凶近100人闯入东国大酒店,以打砸财物,断水断电、驱赶住店顾客;威胁、恐吓、要挟我候宝莲,逼迫我在齐伦明事先拟定的强迫我承认欠付租金的所谓协议上签字认可见⑾;并在审判法官程序违法、实体违法,采信无效合同和被逼迫签字的所谓庭外协议,对我公司递交的反诉诉求而不顾,做出的枉法裁决;更在执行法官不按法定程序,故意不下达《执行裁定书》,以无底线的执行公告见⑿,将我原值5000多万元的东国大酒店强行易主于上海凯庄公司见⒀。将东国公司强行赶出场地,我被倾家荡产,一无所有,且欠下1800多万元装修债务无法偿还。凯庄公司在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凭着虚假诉讼、涉黑胁迫、空手套白狼、勾结涉案法官,既得到了近1000万元租金,还得到了一个原值5000多万元的东国大酒店。公平与正义何在! 2016年5月23日,我在查阅上海高院案卷材料时才知晓,上海高院曾以(2010)沪高民一(民)监字第6号对此案立案再审见⒁。而在再审过程中,搞暗箱操作,既不告知我再审申请人,也不通知再审申请人到庭参加庭审辩论,更没有给再审申请人送达《再审裁定书》。我自知晓日至今,已向上海高院递交了30多封次要求送达该案《再审裁定书》的申请见⒂,都被石沉大海。为什么上海高级法院对此案再审的裁决见不得阳光呢?为什么上海高级法院对明显的执法错案又不敢纠正呢? 尊敬的李强书记,尊敬的龚正市长,本案涉案法官以独立办案为由违法,不讲公平与正义,恶法勾结,非法占有了我5000多万元巨额财产的产权,剥夺了我与上海家具公司签订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租赁合同》的履行权益,搞垮了我的企业。社会影响恶劣。 尊敬的李强书记,尊敬的龚正市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明确:对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领导班子;对庸政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的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 为此,请求李强书记、龚正市长,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发,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纠正闸(2007)闸民三(民)初字第40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违法裁决和违法执行,依法归还东国公司被非法侵占的巨额财产产权,保护企业法人的权益。我期盼着解决我的问题……。此致: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 上海市市长龚正同志。 致信人: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候宝莲 2021年6月2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718弄6号301室 联系电话:18817281928 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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